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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7-09-12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8日至4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曲阜师范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5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刘家义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五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条学习领会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充分认识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最严肃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随后,学校党委通过适当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巡视意见反馈后,学校党委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全面把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和统筹各项工作。学校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牵头抓总;党委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对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自觉承担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巡视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党政同责、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学校党委聚焦反馈问题,分解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经过两上两下的论证和讨论,制定形成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把巡视组反馈意见具体细化为3大方面18项整改事项、61条整改措施,确定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绘制了巡视整改的时间表和施工图,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对账销号

学校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实督导,跟踪推进。先后召开7次党委常委会议和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校长办公会、2次工作推进会、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通过召开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检查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再推动、再深化,确保整改工作成效。根据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和“销号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截止目前,6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53项,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8项;18个整改事项已完成14项,基本完成3项,正在继续推进1项。

(五)坚持统筹协调,强化成果运用

学校党委坚持总揽全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把整改工作的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巡视以来,修订、完善和新建规章制度24个。注重把巡视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改革、争创“双一流”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引领改革发展。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不能及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问题:

1)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曲师大委字〔201738号),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山东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上级来文的流转、督办、反馈,提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2)制定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曲师大委字〔201733号),坚持和落实好各项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坚持用中央、省委精神来统一思想、指导工作。

2.关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问题: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修订出台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曲师大委字〔201736号),明确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委的基本决策机制和工作方式的角色定位,对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与党委会的主要职责作了严格区分,从制度设计上坚决杜绝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2)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6月中旬,完成了学院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的专项督查,从制度执行上杜绝了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情况再次发生。

3)配强学院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队伍。认真选配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坚持从政治素质高、“四个意识”强、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坚持从热心支部工作、政治素质过硬的党员中择优选任。加强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强化党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和党建责任意识。

4)试行党政交叉任职。按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层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选择部分学院探索试行党员院长兼任党委副书记,确保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3.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好,有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校党委研究”问题: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2)制定了《曲阜师范大学党政议事规则》(曲师大委字〔201734号),细化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班子碰头会、领导专题会等制度,健全领导沟通协商机制,完善会前沟通酝酿、调研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查等制度,实行重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意见分歧较大事项暂缓表决制、重大决策事项表决制等制度,完善了党委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党政分工合作、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民主决策运行机制。

3)认真汲取以前“教职工集资款项、干部人事重要事项未经校党委研究”的教训,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常委会对学校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半年来,高层次人才引进、内设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任用、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大额资金预算使用等,常委会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研究,规范了决策行为和用权行为。

4)针对“部分学术类机构负责人未经组织推荐和考察,未经党委会研究,享受处级待遇”的问题,取消了原享受处级待遇的学术类机构负责人的处级待遇。调整学术类机构负责人的选聘办法,学术类机构负责人不再与干部级别挂钩,不再纳入干部队伍管理,推进学校去行政化取得扎实成效。

4.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担当不够”问题:

1)修订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曲师大委字〔201710号),分层细化责任内容,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校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中层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作出清晰界定。创新实施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办法,确定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9个方面22项记实内容,列出了处级领导干部8个方面14项记实内容,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式、痕迹化管理。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学校纪委对全校所有重点要害部门和部分二级单位,开展了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矫正中层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加强压力传导,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1次,实行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半年一报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中层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3)出台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曲师大委字〔201737号),明确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总体要求、具体方式和组织保障。学校党委认真实践“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于发现触碰纪律红线的,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5.关于“旁听生”问题:

学校党委对“旁听生”问题暴露的违纪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疏漏予以高度重视,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工作的同时,学校纪委成立多个核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做到件件查证,事事落实。针对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切实做到以“旁听生”问题为鉴,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修订出台了《进修生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742号),严禁学院私自接收进修生和旁听生。加强对学籍、考试、成绩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防范违规学生进入正常培养环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115号),严肃调、停、代课的审批程序,健全完善课堂考勤制度,规范课堂秩序。修订完善了学生活动、学生社团以及评奖评优等审批和审查制度。启动实施了公共教室和自习室门禁制度。

6.关于“科技产业集团下属企业机械厂权属不清晰、校园沿街房权属及收益分配不清等”问题:

1)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对科技产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清产核资,将产业集团所属固定资产全部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清算注销。

2)成立了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资产管理处,对产业集团所属资产的运行和经营实施监管。校园沿街房等由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出租和管理。制定了《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管好用活经营性资产。

(二)党建工作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

1)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曲师大委字〔201727号),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建立完善学校党委、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各负其责,强化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

2)加强对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6月中旬,采取两校区交叉督导的方式,对28个党委(党总支)、115个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基层“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得到进一步纠正。

3)强化党委常委“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常委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上半年,为所在支部或分管联系单位讲党课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1次。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1)建强支部战斗堡垒。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党委常委所在支部打造示范支部的目标要求,制定了示范党支部的建设标准、合格党员参考标准等。召开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全面落实“一支部一计划”,引导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立足实际、强化特色、打造党建创新品牌,基层涌现出了“双经典”阅读工程、“月课堂”学习活动、党性学习“三化”工程、“三比一争优”等系列活动载体;组织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开展校级党建课题研究并立项24项,推荐省党建理论研究会课题立项15项。

2)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十条标准”: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召开1次支委会、至少召开2次主题党日活动、集中收缴1次党费、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举行1次党课、每半年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制定印发了开展“三会一课”流程,基层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

3)创新党员教育载体。研究出台了《“我是党员,跟我走”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曲师大委字〔201714号),部署开展“我是党员,跟我走”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师生党员“亮身份、践承诺、争先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拓展党员教育在线平台,开展了面向全体党员的网上在线学习培训,组织教职工党员开展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网络培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完成了56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等。

4)提升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7月初,启动了“灯塔-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信息化。

5)加强对失联和出国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通知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并对长期出国、自行脱党和加入外籍的党员按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理。制定下达了《关于规范党员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加强出国(境)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避免党员失联情况的再次发生。

6)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反思学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党建意识不强、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主动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组织关系管理,主动发现党员存在的组织观念不强、理想信念滑坡、组织生活不严格等问题,分析原因,靠上做工作,采取一对一方式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找出症结所在,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面、做出成效。

3.关于“党员干部不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1)召开专门会议,对2017年干部填报个人事项进行了集中教育和培训,为每名干部印制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填报问答,强化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意识,提高了干部对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重要性的认识。

2)严肃问责。2014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以来,存在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问题21人,按照相关规定,已于抽查结束当年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对未如实报告出资办企业的1名干部,给予了诫勉处理;对未严格履行兼职工作报批程序的1名干部,给予了诫勉处理。对以往抽查发现的其他存在漏报、错报问题的干部,在函询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逐一谈话提醒,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结合干部选任工作,严格履行“凡提四必”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重点审查,查核结果存在影响干部使用问题的,干部暂缓使用。

4.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校党委通过党委常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高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承担起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刘家义书记提出的“窄”“空”“软”“虚”“失范”问题,总结学校思政工作的经验和特色,梳理存在问题,逐项明确落实措施,提升思政工作的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段时间以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走进基层、走进课堂、走近师生,调研指导思政课教学,征求思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会议精神在基层落实。

2)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学院组织落实的日常管理体制。实施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合署,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工作。

3)制定了《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三全”“七育”的思政工作格局。在学校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明确要求各专业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推动专业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推进网络思政阵地建设,成立了易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易班发展中心,成功入选山东省易班建设首批试点高校。强化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曲师大委字〔201732号),评选出先进师德典型40人。

4)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办法,对辅导员建设的目标、选聘、职责、培养、考核、奖励和待遇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范辅导员管理,严格辅导员流转的审批制度。在年度师资补充计划中专门设置15个辅导员计划,进一步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制定出台了《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试行)》(曲师大校字〔201739号),建立“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服务模式。

5)加大投入力度,把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经费保障,满足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需要。

(三)管党治党方面

1.关于“执行政策规定存在偏差,未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部分二级单位,未对处级干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问题:

1)严格规范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的更名、注销等及时报省编办审批或备案,做到不审核或不备案,不进行机构变更。712日,省编办下达了《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曲阜师范大学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批准了我校党政机构设置方案,对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设置方案予以备案。对于原未经省编办批复的机构,一部分已获省编办批准或备案,一部分已调整合并至其他机构,一部分将在其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后予以撤销。

2)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开辟专门场所建设了干部档案室,由党委组织部配备专门人员对处级干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对2015年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了自查,对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未认定的1名干部,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

3)加强干部档案审核。对缺档的3名处级干部,其中,2名同志已申请辞去现任职务,1名同志已免去现任职务。严格落实“凡提必审”要求,在干部选任中严把干部档案审核关,未经档案审核或档案审核信息未确认的,干部暂缓提任。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自我检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工作中,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的提醒纠正和教育监督。

2)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学校“20条”、“21条”实施意见,开展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节前提醒、重点抽查与核查群众反映问题相结合,加大了监督执纪力度。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开展了各单位“三公经费”专项审计工作。

4)结合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任工作,严把干部作风关,加强教育,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打造作风过硬、从严从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关于“二级学院存在小金库;安排有关人员到泰山、孔府等景点参观游览,花费用公款报销;以门禁卡和通讯补贴、加班费、编校费等名义发放补助;存在超标准报销车票、住宿费等”问题:

1)严肃查处“小金库”违纪问题,成立核查组,对个别学院因办班等问题多年形成的私存私放资金予以收缴,对相关学院违规收取旁听费形成的“小金库”予以清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批评教育9人,移交初核材料1件。

2)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案例,坚决汲取教训,部署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收缴违规资金。学校党委责成财务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中层单位合法合规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各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规范各单位财经行为,强化监管,切实防止坐收坐支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教学单位教学资源管理使用及捐资助学类奖励专项基金管理问题、应收该收的服务性零星收入管理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3)严格控制津补贴、加班费等开支,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加以严格规范,坚决杜绝无依据开支。门禁补贴、通讯补贴,已于20174月起停发。近期将对2013年以来发放的门禁补贴、通讯补贴和加班费等实施全面清退。

4)认真执行鲁财行〔20172号文件,严格会议开支标准,坚决杜绝不合理支出。对20132016年有关单位超标报销的车票、住宿费已全部收回。对《尚书》国际会议礼品费用予以收回。

4.关于“2013年以来处、科级干部中持因私护照出国未经审批,有的因私出国费用由公款报销”问题:

1)出台了《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曲师大委字〔201735号),进一步明确因私出国的审批事由、时间、程序等内容,使干部因私出国有规可依。

2)开展了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护照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应上交的全部上交。对个别超出清理时限1-3天后上交护照的干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给予了批评教育。

3)开展了因公出国持因私护照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严格因私出国事项审批,禁止干部持因私护照出国旅游等。制定出台了《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实施细则》(曲师大校字〔201718号),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程序,凡未经批准持因私护照出国办理因公事宜的,坚决杜绝用公款(含个人科研经费)报销。

5.关于“以学谋私和以校谋私问题严重。有的老师在校外开设艺术培训班,在艺术生招考中,徇私舞弊,收取好处。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安排旁听生过程中收受钱物”问题:

1)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观看了《镜鉴》《警钟》警示教育片,听取全省教育系统廉政教育大讲堂讲座,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部分违纪违法纪检干部警示教育的通报》,组织观看反腐话剧《叩问》,强化了党员干部和教师的纪律规矩意识,增强了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

2)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了各单位廉政风险点的重新梳理和排查工作,截止目前,在选人用人、经费管理、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考试、学生管理等重点领域查摆出风险点440个。

3)支持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履行监督责任。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了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了纪检监察队伍,充实纪委监督力量。加强纪委业务学习培训,建设了标准谈话室。学校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4)进一步规范各类办班管理,制定实施了《非学历教育(培训)办班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741号),严格各类办班的申报审批。学校高等教育学历办班招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招考,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数线、招生人数进行招生。规范公共用房管理,杜绝个人私自利用学校公共设施违规办班的行为发生。

5)强化招生考试各项管理规定的落实执行。组织涉考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制度规定,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命题、面试、阅卷评委从外省高校聘请或委托外省高校的做法,本校业务老师不参与招考任一环节。

6)对受请托安排旁听生过程中收受钱物的1名教师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6.关于“课题经费违规问题较为突出,经费报销巧立名目,支出随意,有的报销无具体品目、数量,有的以收据甚至白条进行报销,有的报销加油卡、购物卡等”问题:

1)建立科研结题项目专项审计制度,强化课题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完成了2015-2016年结题的112个科研项目的专项审计,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违规报销款项共计119159.45元。启动2013-2014年科研项目结项专项审计工作,对违规问题即知即改。

2)出台了《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77号)和《科学与技术纵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725号),制定《横向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严格规范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厘清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

3)加强了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监督,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执行科研经费管理新规定,严格票据审核,加强对科研账目的核算与管理,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益。

7.关于“在采购、房屋租赁和校办刊物等方面存在违规现象”问题:

1)制定了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采购管理,进一步明确规定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须纳入政府采购。

2)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报销采购经费。

8.关于“2005年以来,曲师大主办的《现代语文》期刊,承包给个人经营,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问题:

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终止与《现代语文》承包人的合同,将刊物纳入了学校期刊中心,严格规范管理。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对学校党委巡视“回头看”期间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7件,巡视“回头看”反馈移交问题线索11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7件,其中立案审查6件,已审结并作出处理决定5件。给予批评教育13人,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记过处分1人。

三、下一步的整改思路

学校党委将继续突出党的领导,抓住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在巩固深化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善始善终地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和全校师生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政治定力,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坚决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党政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党委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化党委提高“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担当,充分彰显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

认真履行办学治校、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进一步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落实党建政治责任,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延展,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反腐倡廉建设,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从严从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纪律保障。

(三)强化党内监督,建设良好政治生态

严格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管,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审计监督。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持续用劲发力,深化整改成果

强化压力传导,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扎扎实实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着眼固本培元,注重举一反三,把深化后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制定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构建堵塞漏洞、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抓好制度执行,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4455697;邮政信箱: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qsd569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