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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的灭火效能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火灾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及适用范围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集中指挥;遵从预案,果断处置”的原则,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其他灾害或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的灭火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海
副组长:纪洪涛
成 员:纪洪涛 魏 伟 颜卫东 姜美颖 杜曙光 梁 斌 展利民 张隆海 赵景龙 王方立 廖志强
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迅速控制火情,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2.指挥调动微型消防站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
3.配合协助应急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和上级单位做好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4.其它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颜卫东
副 主 任:王光江 孔东升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内部事宜、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由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宣传部、事发单位、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等组成,组长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小组设9个专项工作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办公室组成,负责各灭火力量之间的通信协调,确保救援现场信息畅通;听取火灾现场各工作组汇报,及时向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反馈救灾进展情况;将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的各项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各工作组;负责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起草信息简报,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校和上级单位报告火灾事故信息,监控火灾事故舆情,对外发布信息。
曲阜校区组长:纪洪涛 电话:4455695
日照校区组长:魏 伟 电话:3981196
2.灭火行动组。由保卫处消防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配各救援力量集中灭火,对火灾事故现场内受困人员进行救援,负责火灾现场的保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勘查、调查取证工作。
曲阜校区组长:李忠林 电话:4453128
日照校区组长:王长军 电话:3980115
3.疏散引导组。 由物业及管理部门、事发单位、保卫处、其他有关部门等组成,负责校内火场区域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负责对着火部位(点)及所相邻的楼层、部位、房间进行检查,核查、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师生职工全部疏散集结到位。
曲阜校区组长:李忠林 电话:4453128
日照校区组长:王长军 电话:3980115
4.安全警戒组。由保卫处治安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火灾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保障灭火救援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疏散周围群众,维持现场秩序;火灾现场及周边的安全警戒任务,设定警戒线,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曲阜校区组长: 石卫国 电话:4453107
日照校区组长: 李志富 电话:3981083
5.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相关人员组成,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受灾师生员工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特别是做好受伤师生的安抚和心理干涉工作。
组长: 梁 斌 电话:4456675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配合现场救援要求,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现场水、电、气、暖的运行情况,视情况需要采取局部断电、断气等措施;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对受灾师生进行安置。
组长:展利民 电话:4456999
7.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对内的新闻采访等宣传工作。
组长:张隆海 电话:4456350
8.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组长:赵景龙 电话:4458216
9.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纪洪涛 电话:4455695
魏 伟 电话:3981196
成员:张隆海 电话:4456370
姜美颖 电话:4456257
杜曙光 电话:4456012
赵景龙 电话:4458216
颜卫东 电话:4458338
展利民 电话:4456999
梁 斌 电话:4456675
王方立 电话:4456370
廖志强 电话:4456252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员工报警。
2.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
2.在疏散引导人员的指示引导下,有组织地迅速撤离到火灾区域以外的安全地面。
3.如无固定哨位指示,火场人员可按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引导的方向,有组织地沿着疏散通道或疏散楼梯等安全疏散通道撤离火场。
4.已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员,应帮助引导疏散或协助救援。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在及时报警、疏散人员的同时,应了解掌握着火目标的火灾特点,正确采取灭火行动。
2.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电源,打开水泵,以保障消防用水或准备相应的灭火器。
3.启动通风排烟系统。
4.尽量利用周围的室内消火栓及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打“近体战”。
5.在灭火过程中,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指挥,并积极配合,作好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六、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
(一)值守应急
1.学校报警中心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24小时备勤。
2.根据火灾事故警情规模、事件性质及影响,应急处置小组可以按照工作需要,应急召集相关人员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工作。
3.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应当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二)信息报告。
1.遇到火情,消防控制室、相关单位或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学校报警中心。
2.学校报警中心值班人员核实情况后应立即向保卫处相关负责人报告,研判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涉事单位分管校领导和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沟通研判后,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报送信息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向上级和政府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由党委办公室牵头会同保卫处、宣传部等部门负责。
3.火灾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及火灾类型;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调派力量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党委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阶段性汇总分析,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七、火灾事故调查
(一)火灾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由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指派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保卫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二)火灾事故调查原则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火灾事故经过和原因,查明火灾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火灾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