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招生考试信息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
教学质量信息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学风建设信息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双一流建设信息 |
应急管理 |
信息公开指南 |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部门
本校信息公开受理部门为: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学校)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科技实验大楼905办公室;邮编:273165;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0537-4455697;传真:0537-4455697; E-mail:qsddwgk@126.com。
(二)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曲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党委(学校)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qfnu.edu.cn/ )上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为提高处理效率,一份申请中只限一项信息公开请求。《申请表》复制有效。
(三)递交申请
1.网上递交: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递交: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现场递交:申请人可以到党委(学校)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场递交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或者涉及第三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表》的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
6.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7.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校已经做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五)处理时限
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