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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校友、全校教职工,各部门、各单位:
校史展览馆是我校记载学校历史、弘扬办学传统、彰显办学理念、展示办学成就的平台,是开展校情教育、以史育人的重要基地,是接待来宾参观的重要场所和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它如同一幅绵长的历史画卷,让学校在不同时期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功能得到鲜活展示,让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在浓郁的文化氛围中缅怀先辈、垂范后学,弘扬师大精神,激发“知校、爱校、荣校、强校”的热情。
今年,学校将喜迎60华诞。为真实记录我校60年的办学历程,集中展现改革发展成就,全面提升大学文化建设水平,积极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发展,学校决定,对原校史展览馆进行改建,重新设计布展。为更好地挖掘、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展览馆藏品,续写曲师大薪火相传人文血脉,弘扬师生矢志追求的师大精神,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学校自创办以来的实物、图片、声像、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现将征集校史展览馆馆藏资料和实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类别
(一)实物类
1、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2、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论著、信函、手稿、教案、讲稿等重要文档资料;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碑刻(文)、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封)、徽标、印章、票据、凭证、(如早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毕业证、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等;各个时期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方案等;
4、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旗(徽)、画册、礼品等;
5、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等;
6、学校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具、讲义、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7、广大师生校友收集、保存的能直观反映学校某一历史时期工作、学习、生活实况的“老物件”(如校徽、校服、生活用品、劳动工具、文体用品等);
(二)声像类
1、历届各班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2、反映各系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3、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4、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
5、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6、反映历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师、学生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7、校外媒体对我校的报道、图文资料等。
(三)文献类
1、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等;
2、反映校园生活的有代表性的各类单位、教师、学生自办刊物等;
3、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图书、印刷品、出版物等;
4、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校史展览馆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布展需要陈列在校史展览馆,或保存于学校档案馆,或用于未来建设的学校博物馆。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校史展览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协商购买。对愿意将校史实物出让给校史展览馆的,可与宣传部联系,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4、拜访征集。如因公务繁忙,年岁已高,或其他原因不便出行,请通过电话联系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0537-4456351),我们将登门拜访,接收捐赠。
5、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党委宣传部。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工作人员可前往协助记录整理。
6、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15年3月20日—2015年5月31日。
2、征集资料和实物的历史年限:1955-2015年。
3、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字、图片、音像、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4、提供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对于任何征集的物品、文物、照片、资料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利军 李艳梅(日照校区)
联系电话:0537-4456351 0633-3981736
邮 编:273165 电子邮箱:574351988@qq.com
地 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宣传部办公室(科技实验楼806室)
五、其他要求
为便于协调工作,更好地做好本部门(单位)和广大校友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请各部门(单位)和校友办选派一位认真负责、熟悉本部门(单位)情况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并将联络员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于3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共同为曲阜师范大学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曲阜师范大学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