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招生考试信息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
教学质量信息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学风建设信息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双一流建设信息 |
应急管理 |
信息公开指南 |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内。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四)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五)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2014.6.1-2019.6.1)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其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三、推荐选拔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建立规范科学支持管理体系的实施办法》(鲁人组发【2018】33号)精神,减少重复支持,本次推荐工作规范如下:
(一)推荐人选不得同时申报其他人才工程。
(二)“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蓝色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不在申报范围。
(三)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见附件1),尚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如原人才工程没有明确目标任务,须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原人才工程有明确目标任务的,须管理期满足2/3时间,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终止原人才工程资助经费。
(四)2019年以后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当年管理期结束的,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如原工程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申报资格。
(五)推荐人选如入选,5年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或类别。
四、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2名人选。其中至少1名须为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其中至少1名45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
五、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首先通过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专家管理子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各单位成立推荐小组,各推荐小组根据条件择优推荐。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学校成立推荐选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选拔工作,并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及《一览表》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山东省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报送。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有:
1、系统导出《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标准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得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推荐人选个人承诺书(附件3)、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
3、主要证明材料:身份证;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任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变动情况表》);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行政职务任命文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限5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含影响因子信息)等。
(三)时间要求。
时间:2019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
地点:曲阜校区:科技楼710办公室,日照校区:会馆2340室。
联系人:张忠凯 05374452866
人才工作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