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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动物疫情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在校内流行,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重新发生,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在校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经属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动物疫情。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张洪海
副组长:陈刚 胡凡刚
成员: 纪洪涛 魏伟 孙祥广 姜美颖 杜曙光 展利民 赵景龙 颜卫东 梁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梁斌
副主任:吴庆波 魏长营 夏道曼
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13562763886 (曲阜 吴庆波)
18263368437 (日照 夏道曼)
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组织、制定、落实我校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防控紧急预案及我校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管理制度;组建我校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防控网络;监督各单位对本部门防控突发事件的制度建设和具体实施制度的情况。
如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立即启动学校指挥系统。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全校的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应急相应行动;研究决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工作组和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点参与现场指挥、开展调查工作;决定信息上报的级别、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并提出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处置意见和具体措施;督导、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工作的情况;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职能小组分组情况及各组职责
学校对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成立以下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组
曲阜校区组长:纪洪涛 电话:4455695 13854757777
日照校区组长: 魏伟 电话:3980079 15908068199
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
负责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落实安排、监控事件的发展动态、上级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接待、汇报工作。
(2)感染动物捕杀组
组长: 展利民 电话:4456999 13515473266
颜卫东 电话:4458338 15054749557
由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协助属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感染动物的强制扑杀工作,以及无害化处理等后续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颜卫东 电话:4458338 15054749557
由保卫处负责。
负责疫区封锁,做好学校的社会治安工作,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依法协助对似传染病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采取法定措施。
(4)防疫消毒组
组长:梁斌 电话:4456675 13953710916
展利民 电话:4456999 13515473266
由校医院、后勤处、爱卫会负责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消毒措施、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毒方案;负责消毒药品、器械、消耗材料的发放、管理、技术指导
(5)医疗诊治组
组长:梁斌 电话:4456675 13953710916
由校医院负责
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技术指导,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感染患者以及疑似感染人员的初步处置及转诊工作。
(6)物资、资金保障组
组长:展利民 电话:4456999 13515473266
赵景龙 电话:4458216 15005375340
由后勤处、财务处负责
负责我校动物疫情类应急事件发生时全校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通信保障;以及卫生防护和医疗处置及防疫消毒等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防疫及医疗等物资的采购工作;组织、协调和及时安排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6)宣传工作组
组长:孙祥广 电话:4456350 15263366999
由宣传部负责。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学校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学校师生情绪,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三、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发生在我校的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具体分级,由属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及公布。
四、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监测与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或疑似患有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时,都有义务立即向突发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并上报属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二)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学校动物疫情类突发事件指挥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属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各项防控措施。
五、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置,配备所需防疫及医疗等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对教职工家属区及食堂等动物疫情易发区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确保学校动物疫情类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七、责任追究
对在学校突发动物疫情类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