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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 涉新冠肺炎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20-02-20浏览次数:



曲阜师范大学

涉新冠肺炎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全校各单位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涉新冠肺炎舆情监控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机构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按照学校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组织机构执行。

2.工作原则。按照学校《进一步完善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的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舆情会商研判、舆情联络员制度、舆情应急指挥体系的作用,密切监测、积极引导、快速处置,做好涉新冠肺炎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涉新冠肺炎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

3.舆情监测。建立多层次涉新冠肺炎舆情搜集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各单位安排专门力量,密切监测、及时搜集涉及本单位的舆情信息。党委宣传部负责舆情信息的集中归口管理,积极联系地方网信部门和专业舆情监测公司利用舆情监测系统搜集舆情信息,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第一时间与党委宣传部沟通突发敏感舆情信息。

4.舆情研判。各单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新冠肺炎舆情信息时,应同时对舆情传播链条、介入媒体、舆论观点、趋势走向等作出初步评估研判。党委宣传部根据掌握的线上线下动态信息,召集相关单位对事件性质特点、舆情发展趋势作出预判,界定舆情等级,提出初步对策建议。

5.应急处置。对待涉新冠肺炎突发敏感舆情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引导舆论。

1)及时报告舆情。加强涉新冠肺炎敏感事件信息收集、上报,各单位及敏感事件涉事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可能形成舆论炒作的敏感事件信息线索。对监测发现和收集的重大舆情线索,1小时内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生涉新冠肺炎突发敏感舆情事件,涉事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向本级党委、行政报告,并第一时间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发生重大突发敏感舆情或舆情发生重大变化、出现次生舆情有发酵升级风险时,由涉事单位、职能部门和党委宣传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快速处置舆情。按照“快、准、稳”的原则,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处置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坚持效果优先原则,对舆情发酵传播速度快的要边处置边报告。已成立处置专班的,涉事单位在专班统筹协调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开展舆情处置。涉事单位要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深入预判潜在舆情风险,有针对性地引导处置。对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学校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党委宣传部要及时向校内媒体发出宣传提示,与地方新闻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及其他相关方面做好沟通协调,涉事部门要做好现场媒体的管理工作。其他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经分析研判,对较为敏感且极易引起炒作的网络舆情,由党委宣传部督促涉事单位进行处置,并由党委宣传部报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党委宣传部、保卫处要联系地方网信、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对网上有害信息的管控处置。对造谣传谣、煽动聚集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由保卫处联系地方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3)积极引导舆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涉新冠肺炎突发敏感舆情信息发布工作,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话语权。涉事单位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新闻发言人”。发布内容由涉事单位起草,在专班或党委宣传部指导下,通过官网官微、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形式发布。其中,如需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回应,涉事单位负责人应出席。涉事单位按照“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诚讲措施、续讲结果”原则,科学研判,把握时效,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对应发布而不发布或不及时发布的,专班或党委宣传部进行指导督办,推动、责令限期发布。涉事单位正面回应后,党委宣传部、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要根据事件进展和舆情走向,视情、适时组织主流媒体、网评员或联系地方网信、公安部门开展舆论引导。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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