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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务类考试安全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教育考试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做到有备无患,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考试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六个更加注重”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管理,强化统筹协调,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考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扎实推进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校教务处负责的各类国家级、省级考试、全校范围的各类课程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监考、保管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主管副校长
成 员: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宣传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校医院院长、研究生处处长、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教务处处长
副主任:教务处各副处长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曲阜校区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
日照校区组长: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2.现场处置工作组。由考试负责部门和保卫处负责,接到报警后,接警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10(122)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疏散群众,进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曲阜校区组长: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日照校区组长: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协调地方医疗部门对伤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组长:校医院负责人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必备的后勤保障工作。
曲阜校区组长:曲阜校区后勤处负责人
日照校区组长:日照校区后勤处负责人
5.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6. 善后工作组。由教务处牵头
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研究生处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以人为本、依法处置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于抓住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二)有效控制、就地解决
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四)预防为主、重在建设
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提高考试工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五、应急程序
(一)省级及以上考试出现的危害试卷(题)安全的突发事件
按照国家、省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二)危害考生和考试人员安全及导致一个以上考场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1.考试开始前及进行中发生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等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1)省级及以上范围的考试,按照国家、省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2)学校范围的校级考试,考试开始前发生的突发情况的,在确定影响范围和程度后,宣布暂停、延期或如期进行考试的处置方案。
(3)考试进行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派人员核实情况,对事件对考试的影响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等做出初步判断,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考试处置方案。学校各部门配合,维护考试现场,妥善安置考生。
(4)考试期间,若有人在考生家长中散布谣言,故意制造事端引起混乱,危害考试秩序。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并做好正面宣传,避免同考生家长及围观群众发生冲突,确保考试平安。协助公安部门加强考点安全保卫工作,对制造混乱人员进行监控,及时疏散围观人群,防止事态扩大。强网络监控,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2.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违纪或舞弊事件
(1)省级及以上范围的考试,按照国家、省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进行处置。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2)学校范围的校级考试,应对相关人员终止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维护好考场秩序。
(三)校内考试出现的危害试卷(题)安全的突发事件
1. 试卷失密或泄密事件
考前发生泄密事件的,可启用备用试题;考试中或考试后发现的,考试继续进行,考试结束后对事件进行调查,对造成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重新举行考试。
2.试卷损毁事件
根据试卷损毁事件的影响范围情况,做出延时考试、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3.答卷丢失或损毁事件
根据丢失试卷的数量,确定受影响的范围,提出处置意见。
(四)监考教师无法到场或由于考试设施故障导致中断突发事件
1.监考教师未能到场事件
教务处考试主管部门依据初步核查原因,通知监考老师所在单位,安排后补监考员临时监考。
2.考试期间由于考试设施故障导致中断事件
省级及以上范围的考试,按照国家、省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进行处置。考前应对考试设备进行两次以上检测调试工作并准备备用设备。
学校范围的校级考试,在确定影响范围和程度后,根据现场情况可以宣布暂停、延期或顺延考试时间等,同时应做好考生的说明、安抚工作。学校相关部门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对考试设施故障及时进行维修。若有备用设备应第一时间启用备用设备。
六、善后处置
1.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突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并通过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
2.实施责任追究。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平安职责,违反平安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分。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