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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
食品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在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实施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二、工作目标
(一)以人为本,减少伤害。
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范于未。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分管后勤党委常委、副校长
副总指挥:党委(学校)办公室主任、日照校区办公室主任
成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团委、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
(三)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
1.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紧急救护工作,立即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临时救护;
(2)迅速联系并配合地方医疗卫生机构抢救、转运和医治食物中毒人员。
组长:校医院院长0537-4456675
2.原因调查组:
主要职责:
(1)及时派出食物中毒现场看护人员进行现场看护,划定警戒范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域,对所有食物封存,停止供膳;
(2)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食物中毒数据取证和原因调查,查找引起中毒的原因,确定有关责任人。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0537-4456999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0537-4458338
3.宣传工作组:
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宣传部部长0537-4456350
4.善后处理组:
(1)负责陪同有关领导对中毒人员进行慰问,关注事件发展动态;
(2)负责对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人员的伤亡、救治情况及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统计汇总报告,在听取领导的批示后,对善后事宜进行处理。
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0537-4455695
日照校区办公室主任0633-3981196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日照校区范围内的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和重大隐患防范。
五、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办公室副主任报告,办公室副主任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主任及学校领导汇报,由校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学校负责人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按规定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动态;
2.保卫处负责对事故发生现场做好保护工作;
3.校医院负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及转外就医工作;
4.后勤管理处会同保卫处、校医院,就地封存引发事故的相关食品、原料、设备和被污染的工具、用具等,并保护好事发现场,待市场监管部门人员查验取样后再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封。同时,要配合市、区级市场监管、卫生行政部门等人员的现场采样,协助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后勤管理处要做好事故调查期间师生的餐饮保障工作;
5.人事处、学工部及研究生工作处等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详细了解情况,会同相关院系做好涉事教师、学生的安抚工作;涉及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6.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事故进展;
7.宣传部负责严格控制信息发布渠道,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授权专人为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8.对干扰、阻挠事故调查和破坏、销毁抽样样品的单位或个人行为,保卫处要进行干预并强制抽样。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七、善后处置
(一)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