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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防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24-06-03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饮用水卫生安全和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普及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及卫生安全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和沟通与协调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分离、早治理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饮用水污染和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后勤党委常委、副校长

副组长:党委(学校)办公室主任

日照校区办公室主任

成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团委、校医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照校区设在后勤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团委、校医院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下设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组长:党委(学校)办公室主任0537-4455695

日照校区办公室主任0633-3981196

2、现场处置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各成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并尽快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救援人员依据职责分工履行所承担的任务。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0537-4456999

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地方医疗部门对受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组长:校医院院长0537-4456675

4、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外对内的新闻采访等宣传工作,负责正面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工作。

组长:宣传部部长0537-4456350

5、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在听取领导的批示后,对善后事宜进行处理。

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0537-4455695

日照校区办公室主任0633-3981196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日照校区突发水源污染事件。

五、应急程序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六、工作要求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七、善后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突发饮用水污染时间性质及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二)调查和总结

1.后勤管理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